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16 点击:1487次
康姿百德集团成立十九年来,始终坚持诚信经营,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并以优质产品、贴心服务、良好口碑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
3·15消费者权益日,康姿百德又一次凭借在诚信经营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受到了中国消费者报、市场监督管理杂志、河北经济日报、山西市场导报、辽宁电视台等多家权威媒体全方位、多视角的争相报道。
康姿百德受邀出席
秦皇岛“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3月15日上午,由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秦皇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办的“秦皇岛市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隆重举行。本次大会获得市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大和市政协等相关领导的鼎力支持。康姿百德集团董事长李银祥作为优秀企业代表,受邀出席并作主旨演讲。
康姿百德集团董事长 李银祥
作为优秀企业代表上台讲话
各有关单位派出企业代表参会
《中国消费者报》
报道康姿百德
《中国消费者报》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消费者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报纸。自1985年创刊以来,《中国消费者报》在消费维权舆论监督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新闻传播率居行业媒体前列。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康姿百德以诚信经营、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形象,连续7年荣登《中国消费者报》。这充分说明,康姿百德在诚信自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努力和付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和广泛认可。
《市场监督管理》半月刊
报道康姿百德
《市场监督管理》半月刊1953年创刊,前身为《工商行政管理》杂志,曾被新闻出版总署认定为双效期刊,荣获“第二届国家期刊百种重点期刊”称号。《市场监督管理》杂志专业、权威、实用,在市场监管系统内有着广泛而深厚的影响力。
康姿百德在消费者维权方面,积极响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号召,自主在行业内推行“三个月无理由退货”政策,并连续3期刊登在《市场监督管理》杂志上,赢得了广大消费者和权威媒体的肯定与认可。
《河北经济日报》
报道康姿百德
《河北经济日报》创刊于1980年10月,由河北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着眼于河北市场需求、服务河北经济发展,以权威、快捷、全面、深入的经济新闻为鲜明特色。目前,《河北经济日报》是河北省委、省政府指导全省经济工作的重要舆论阵地。
作为河北省优秀企业,康姿百德拉动了经济消费,对河北省乃至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起到了积极、深远的影响。凭借在诚信经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康姿百德连续5年受到了《河北经济日报》的全面报道。
《山西市场导报》
报道康姿百德
《山西市场导报》是由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主办的机关报,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力。康姿百德凭借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良好形象,已连续3年荣登《山西市场导报》。
山西《大众标准化》杂志
报道康姿百德
《大众标准化》杂志—是山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行的唯一期刊,也对康姿百德进行了报道。康姿百德现已连续4年荣登山西《大众标准化》杂志。
《四川消费质量报》
报道康姿百德
《四川消费质量报》是原四川省工商局《市场与消费报》和省质监《四川质量报》"两报"融合而成的,是四川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经济类权威主流媒体。
辽宁电视台
报道康姿百德
辽宁广播电视台“315诚信企业家晚会”通过大力挖掘、选拔企业诚信单位,树立诚信企业典范,进而影响行业、影响社会。
辽宁广播电视台授予康姿百德“诚信典范企业”的荣誉称号,不仅是对企业诚信经营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康姿百德未来再创辉煌的动力和鞭策。而康姿百德能够多次受邀辽宁电视台举办的诚信企业活动,也极大提升了康姿百德的信用形象和品牌形象。
康姿百德荣获“诚信典范企业”荣誉称号
康姿百德荣获“诚信典范企业”荣誉奖杯
宝鸡康姿百德
荣获“消费维权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宝鸡市渭滨区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宝鸡市渭滨区消费者协会联合举办了“315放心消费、诚信至上--提振消费信心”的主题活动。康姿百德实施的“三个月无理由退货”政策得到了与会领导的高度认可和肯定。
凭借在消费维权中取得的突出成绩,宝鸡康姿百德在本次活动中荣获了“2022年度消费维权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不仅是对康姿百德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认可,也是对康姿百德坚守诚信经营的肯定。
宝鸡康姿百德荣获“消费维权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注:由于篇幅有限,只选取部分报道内容。
保护消费者权益 康姿百德在行动
媒体的争相报道是对康姿百德发展的见证与肯定,也是对康姿百德的信任与支持。今后,康姿百德会继续坚守诚信经营,切实将消费者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带头弘扬企业诚信精神,为打造诚信中国、构建诚信社会不断奋斗,为人民健康、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